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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2 阅读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11〕33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村级四有一责
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3日

 
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村级“四有一责”
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发展经济,改善环境,关注民生,提升文明”作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阶段性主要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加快全市基本现代化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深入实施以“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为内容的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把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和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的关键抓手和重要支撑,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相结合,全面增强村级发展综合实力和组织服务能力,为全市“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提供有力保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
      到2012年,全面消除集体经营性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全市村级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一般应达到20万元以上,30%的村达到50万元以上。到2015年,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村,全市村级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一般应达到30万元以上,50%的村达到50万元以上,20%的村达到70万元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村年平均增长12%以上。
      (一)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一是开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多种途径。按照“经营性资产抓创收、资源性资产抓开发、公益性资产抓管护”的总体思路,加大资产盘活和开发利用力度,多途径开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努力依托区位优势发展物业经济,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经济,依托合作组织发展服务经济。二是落实好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认真落实“按征收面积5%左右给村安排发展留用地”(通委发〔2009〕9号)政策,将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具体留用地安排,由乡镇政府(街办)提出方案,经发改部门审核,规划部门落实选址后,报县(市)区政府确定,并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用地指标和征地费用。三是规划好、流转好、使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在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空间,留有足够的余地,在村综合服务中心或村主干道路周边规划一定面积的集体经济发展区。充分利用好村级集体存量建设用地,鼓励村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村级挂钩拆旧复垦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增长。鼓励和支持将流转出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在村集体经济发展区,用于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村级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富余指标,通过依法组建联合投资(或股份有限)公司、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镇级工业园区建标准厂房等方式,“走出去”创业增收,异地发展集体经济,村参与股份分红。各地要积极试点,由财政、农办等部门共同扶持部分年收入少于5万元的经济薄弱村在经济开发区或镇级工业园区建标准厂房等,培植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牵头责任部门:市委农办、市国土资源局;配合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农委、规划局)
      (二)依托“三大合作”发展合作经济。一是大力发展社区股份合作。重点推进已撤村建居村组、被征地农民安置结束村组及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组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资产经营机制。二是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凡由村集体或由财政投入整理增加的耕地可作为村集体股份,享有收益权,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收益分配,增加集体土地收益。三是大力发展专业经济合作。支持和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农副产品购销合作组织,以“合作组织+农户”的形式引导农民闯市场,在服务农民增收、促进农民致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村集体自身的增收。(牵头责任部门:市委农办;配合责任部门:市农委)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一是组织市和县(市)区级部门、单位与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行部门、单位结对到村。各级部门、单位结对帮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目标,确保帮扶取得实效。二是组织规模以上企业与行政村开展挂钩帮扶,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政策激励、合作共赢”原则,结合挂钩双方实际,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合作开发、产业推动、商贸带动、招商引资、发展指导、公益捐助、帮扶济困等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启动全市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与全市行政村全面结对帮扶,重点推进全市纳税200强、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与年收入低于20万元的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市和县(市)区相关部门在安排企业发展资金、农业龙头企业扶持资金和科技项目时,应优先考虑挂钩帮扶成效显著的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要在规划、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帮扶企业给予支持。三是发动党员干部与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确保到2015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市委组织部、农办、机关工委、市经信委等部门每年排出与村结对帮扶的机关单位和企业的具体名单,明确帮扶的具体目标和举措,定期进行总结表彰,推动工作落实。(机关单位结对帮扶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农办;企业结对帮扶责任部门:市委农办,市经信委;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农办。总牵头责任部门:市委农办)
    (四)营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环境。一是为调动村级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激活村级发展二、三产业,凡村范围内新发展二、三产业项目或村招商引资到县(市)区、镇工业园区和三产集聚区的项目,企业新增税收的地方留成财力,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由县(市)区补助到村,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二是对村集体物业租赁收入,税务部门征收的房产税、营业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有关地方税收,由地方政府研究,从地方留成财力中对所在村予以适当补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农业经营组织以及发展第三产业所需办理的各种证照,工商部门免收除省、国家以外的规费。三是对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集中居住小区、民工公寓,相关的给排水、电力、广播电视、通讯、消防、环保等公用设施安装和配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降低建设配套成本,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牵头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配合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南通工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南通消防支队、供电公司)
      二、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
      目前全市1590个村均已建成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发挥效用,到2012年,所有村综合服务中心都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广播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到2015年,村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健全完善,城乡统筹的为民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民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一)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坚持把村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完善村级活动阵地、推进基层组织作用发挥、拓宽为民服务渠道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来抓。按照“五室两超市一广场”功能划分的硬性标准和“办公区域最小化、服务区域最大化”的配置要求,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统筹建设,确保3~5年内全市的村综合服务中心的硬件基础、功能配置全部达标。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设施配套,打造融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阵地,开展一站式服务。(牵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配合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二)拓展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服务功能。利用村级服务中心,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会议,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轮流值班制度,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组织县乡涉农部门到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开办农民学校,组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能力。不断丰富和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拓展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卫生保健、警务治安、关爱帮扶、矛盾调解等丰富功能,使村民更加方便地参与村内活动,享受各种服务,真正做到小病就诊和计生服务、购买农资和日用商品、农技咨询、大宗农副产品销售、矛盾纠纷调解、水(电、话)缴费和信件邮寄等“六个不出村”。(牵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农办;配合责任部门:市农委)
      (三)健全村级组织活动阵地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审批、建设、使用手续,及时办理土地证、产权证等证件资料,确保产权明晰、手续完备。大力推进村综合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维护、安全保卫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要求,保证村综合服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转。保障村级服务中心资产安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建成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产权归县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获得的经营性收入作为村集体收入。(牵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农办;配合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国资委)
      三、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
      到2012年,农村“新三通”(行政村通光缆,自然村通宽带、通有线电视)覆盖面明显提高,全市50%的村建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村建设开通网站,60%以上的村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公开和互动服务。到2015年,农村“新三通”全面覆盖,村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公开和互动服务,信息化对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充分体现。具体实施四大工程:
      (一)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以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宽带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 “三网融合”发展为契机,科学制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农村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升级改造,促进网络资源共享,提高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科研机构和IT企业研发推广农民用得起、农业用得上、农村用得好的信息装备。加强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集成,建成种类齐全、经济实用、服务周到、手段多样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及时有效的公共信息服务。(牵头责任部门:市经信委;配合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委农办,市农委、文广新局,电信南通分公司、移动南通分公司、联通南通分公司)
      (二)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工程。按照“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要求,加快建设村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公共信息服务设施和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实现信息服务自助化、常态化。切实加强信息资源采集、整合工作,通过信息网络为农民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劳动就业、医疗保险、社会治安、技术学习、灾害防治等民生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触摸屏、显示屏、电脑、广播电视、手机等信息终端,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快村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报等服务。创新农村文化服务方式,加快发展数字图书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等,运用网络播放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节目,普及科技文化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牵头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委农办;配合责任部门和单位:市文广新局、卫生局,电信南通分公司、移动南通分公司、联通南通分公司)
      (三)信息适用技能培训工程。着力加快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为农服务网、文化资源共享系统等建设,广泛普及信息网络知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开展信息化培训,大幅提升农民信息使用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网站,大力组织信息资源上网,全面宣传和推介村级经济、文化,不断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村级网站组织开展科技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丰富实用的教学课件,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发展优质、精确、高效、生态农业,建立农产品种养、加工、储运、销售全过程可追溯体系。(牵头责任部门:市委农办,市农委;配合责任部门和单位:市经信委、文广新局,电信南通分公司、移动南通分公司、联通南通分公司)
      (四)农村电子商务支撑工程。围绕我市重点农产品产销服务,扶植建立一批跨区域、专业化的特色网站和交易网络,形成以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农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开设网络商店,建立营销网站,提高网上销售农产品的市场份额。(牵头责任部门:市委农办、市经信委,配合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四、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
      在实现村干部“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型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到2012年“双强”型村党组织带头人占比达到90%,到2015年,力争全市所有的村党组织负责人都能成为群众拥护的“双强型”带头人。
      (一)创新选人用人方式。积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内选、下派、外调等方式,选拔转退军人、个私企业主、返乡能人等各类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创新选人用人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切实提高群众公认度。注重把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选任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力争到2015年村主要领导干部中大学生村干部的占比达到50%。(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党委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紧扣农村发展实际和干部需求,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政策理论、岗位技能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能力。通过党校普训、新型村干部实践锻炼基地带训、“江海田园大讲坛”示训,以及分期分批组织村级组织负责人轮训,赴经济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和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的培训,提升“双带”本领,打造“双强”带头人队伍。(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结合村党组织书记职责,科学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工作目标承诺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通过定期述职述廉等形式,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全面考核和日常监督,并将考核结果与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建立稳定的报酬增长机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水平稳步提高村级党组织书记及主要干部报酬和保障水平,妥善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继续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官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村党组织带头人。(牵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配合责任部门:市纪委)
      五、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主线,不断落实村党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力争到2015年全面实现“两提三增”(提升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村干部科学发展能力,增强村党组织战斗力、增强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党员群众满意度),使村党组织真正成为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核心。
      (一)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强科学发展的本领,带领党员群众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支持引导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设施农业,创办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推动富民强村取得新突破。(责任部门:市委农办,市农委)
      (二)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带领村民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健全完善农村“四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美化村容村貌,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民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听取和回应群众的利益诉求,以协商和疏导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困难村民解决实际困难。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牵头责任部门:市委农办;配合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建设局、水利局、信访局)
      (三)推进村级民主自治。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支持村委会等村级组织依法按章开展工作,保障党员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不断提升村级民主化、规范化水平。(牵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配合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四)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扎实推进新一轮“强基工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大力培养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组织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关系农村现代化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农办、农委、经信委要将“四有一责”建设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实施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极整合各方面资源,不断加大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对资源匮乏、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要把“四有一责”建设作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培育建设一批示范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促使全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主题词:农村工作  村镇建设  通知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2011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