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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星”评定的意见
来源:南通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8-22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委关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17〕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通办发〔2013〕18号)精神,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现就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星”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突出实绩导向,以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五有一化”建设(有明确具体的责任清单、有示范引领的党员队伍、有特色鲜明的载体抓手、有功能适用的活动场所、有内容丰富的展示平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星级评定和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定为手段,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公开述责与群众评议、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引导和监督保障作用,切实推进村(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双提升、双促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评定内容

(一)对村(社区)党组织的星级评定主要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五有一化”建设来开展。

1. 有明确具体的责任清单。实施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分别落实好书记项目清单、党组织服务清单、富民惠民清单、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计划,推动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 有示范引领的党员队伍。以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组建综合类服务引领型党员干部队伍,开展政策宣传、生产经营、综合治理、卫生计生、民政社保、环境管护、文化体育等服务。同时,按需组建校外辅导、项目服务、物业家政、法律援助、居家养老、就业创业等专业型服务引领队伍。广泛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服务,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

3. 有特色鲜明的载体抓手。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等方面,确定1-2个主题明确的党建项目,精心谋划制定实施方案,做到目标定位科学、推进计划详实、工作措施有力、进度要求具体。

4. 有功能适用的活动场所。按照“服务区域最大化、办公面积最小化、社会效益最优化”的原则,坚持以用促建,因地制宜推动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5. 有内容丰富的展示平台。大力实施线下线上“双平台”建设,按照规定要求建设村(社区)“江海先锋”领航服务站展示橱窗,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依托微信、QQ等手机客户端、“网上村村通”,打造党建信息服务平台。

6. 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建立“一核三体”运行机制,完善“四位一体”党组织架构,深化党员教育管理“双预警”制度,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星级化考评,探索党员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实行“我是共产党员”记实管理、流动党员精细化管理,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二)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评定主要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轴四轮”职责来开展。

1. “一轴”,即以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轴心。村党组织书记要理顺村党组织与基层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各种资源和力量的统筹组织领导,以党建带群建,夯实基层基础。

2. “四轮”,即坚持抓党建、抓富民、抓生态、抓稳定“四轮”驱动,精准发力。抓党建,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健全基层组织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打造成为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的领导集体。抓富民,就是充分挖掘本村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自然资源、人才资源,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生产经营,促进农民致富增收。抓生态,就是统筹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领发动群众自觉开展美化工程,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生活环境。抓稳定,就是教育引导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领导工青妇等各类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及时掌握群众中各类矛盾纠纷以及各种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双星”评定细则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年初制定。

三、评定程序和方法

(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1月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述评考”,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上年度工作实施量化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根据考核排名和等次,经集体研究,提出星级村(社区)党组织和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初评意见;初评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有关名单。初评名单须征求纪检、综治、农办、卫计、环保、信访、安监、审计、农委等部门意见。

(二)村(社区)党组织星级评定,按照由高到低排名,一般前10%的评定为五星级,前11%-30%评定为四星级,前31%-50%评定为三星级,其余的不定星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社区)党组织不得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等次:村(社区)党组织未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班子成员因信访、综治等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或处理的;班子成员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或安全事故的;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评定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由高到低排名,一般前10%的评定为“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得评定为“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本人主要责任目标或本村(社区)主要工作目标未完成的;本人或本村(社区)信访、综治工作等受到上级通报或处理的;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或安全事故的;本人有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

(四)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考察审核、比较遴选的程序,在各县(市)区委评定“五星级”村(社区)党组织和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基础上,市委每两年命名100个“五星级”村(社区)党组织,100名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给予相应政治和经济上的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管党责任。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星”评定,是我市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县(市)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加大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帮扶薄弱村,增强村党组织兴办公共事业、为民办实事的实力。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做好“双星”评定的审核把关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作为此项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认真谋划,严密组织,按照要求,扎实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星”评定初评工作,确保评出干劲、促进工作。市委组织部将把“双星”评定作为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形式,跟踪抓好整改,促进晋位升级,层层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结果运用。将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星”评定结果与村(社区)年度考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报酬待遇、提拔使用等直接挂钩。对被市委命名为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大力推荐符合条件的明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干好有发展。对抓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