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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江海先锋培育工程”的意见
来源:南通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6-21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施“江海先锋培育工程”,推进基本组织建设标准化、基本队伍能力专业化、基本活动效果优质化、基本制度执行刚性化、基本保障支持常态化,推动基层党建质量整体提升,为奋力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不断开创“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基本组织建设标准化

1.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推动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内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2. 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围绕根本任务,聚焦具体目标,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坚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3. 完善基层党组织“2168”标准体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开展“双提”行动,按照“一个领域一张清单”,修订完善各领域党建工作标准,进一步推进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队伍、作用发挥、阵地建设、基础保障等六个方面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八项基本制度。推进基层支部分类定级、星级管理、达标创优,选树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总结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党建工作法。

4. 构建基层党建“一突出四联动”机制。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委、支部、党员和群众四个主体联动共进,构建“党委抓牢支部、支部严管党员、党员带动群众”机制,推动党委考核支部、支部向党委述职,支部评议党员、党员向支部汇报思想,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群众监督评价党员。完善村(社区)“四位一体”组织架构,开展党建带群建“三带三同步”行动,通过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同步建强组织、同步凝聚群众、同步推动发展,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党的意图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实际举措。

5. 加强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有效覆盖。在农村产业链、工业园区、城市商圈等新兴领域中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每年分别提升3%和10%。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行业系统党建工作,打造行业党建品牌。

6. 精准整顿软弱后进党组织。每年按照5%到10%的比例倒排软弱后进党组织。县(市)区委书记带头挂点整顿,组织部长直接过问,逐一研究制定整顿工作方案。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每个软弱后进村(社区)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市县联动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确保软弱后进村(社区)全面转化到位。


二、推进基本队伍能力专业化

7. 整体优化提升城乡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加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建设,完善镇(街道)党(工)委运行机制,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镇村党组织对镇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突出“一轴四轮”主要职责,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县镇共管”制度,严格执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落实村(社区)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全面推行村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开展县级联审联查,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去。深化“寻找老支书精神”活动,加强村级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探索通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等形式解决好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8. 选优训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坚持拓宽来源,国有企业重点从优秀经营管理骨干中选拔,高校重点从学科专业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中选拔,“两新”组织重点从业主和经营管理骨干中选拔,机关单位重点从中层干部中选拔,安排党性强、业务精、有发展潜力的党员干部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培养锻炼。推进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培训全覆盖。

9. 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县级组织部门确保1/3以上人员从事基层党建工作,镇(街道)应设立党建办或党建工作站,配备专职组织员,配强党务力量。探索建立镇(街道)干部“3个20%”激励关爱机制,即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3年内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务干部提拔不少于20%。完善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镇(街道)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队伍实施办法,注重选拔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镇(街道)领导班子。市县分级建立党建工作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开展“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深入开展乡土人才“三带”行动,推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培育“定制村干”,研究设立乡村振兴特聘岗位。

10. 建立“三全”发展党员工作体系。发展党员突出精准调控,突出严格规范,注重向工作生产一线倾斜,向党建工作薄弱、党员队伍老化地区倾斜,向高知识群体倾斜,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倾斜。坚持从源头上全域培源,实体上全面培养,程序上全程记实,认真落实《南通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办法》,严格政治审查,以“投票+公示”等方式扩大民主,加强对风险点的预见研判和防范化解,严把入口关。

11. 建立“五个一批”党员教育体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建好一批党员教育基地、用好一批党员教育载体、培育一批高水平党员教育师资队伍、开发一批党员教育教材、培树一批党员教育案例,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2. 进一步严格党员管理监督。坚持“组织亮旗帜、党员亮身份,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行动常态化,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改革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推进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加强“双带”型党员队伍建设。深化“磁铁”、“风筝”两大工作法,推进流动党员管理全覆盖。加强高龄党员、体弱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坚持“双预警”制度,加强后进党员教育管理。用好党员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推进基本活动效果优质化

13. 全面推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1234’工作法”。基层党组织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县(市)区每年开展创意主题党日展示交流。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数量、质量、能量“三量齐升”行动。抓好组织生活事前、事中、事后、长期四个阶段,开展对支部组织生活定期考核,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14. 开展高质量发展先锋行。深化“融合党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为主题,对各领域党组织分类创设活动载体,明确内容、任务和措施,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深化拓展党员分类管理,开展亮牌示范行动,完善党员星级评定,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发挥党员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任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5. 全方位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共建。普遍建立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探索双向压实责任、双向沟通协商、双向考核激励、双向评价干部机制,推动城市党建条块结合、合作发展、成果共享。

16. 推进区域化党建。与上海宝山区建立“毗邻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区域发展共商、政治文化共培、基层组织共建、资源信息共享、服务群众共抓、干部人才共育、战略协同共融。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片区联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党组织“统筹共建”活动,构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融合发展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17. 培树基层党建样板典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定期开展“两优一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工作示范点、村(社区)“双星”评定等活动。在建党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着力挖掘一批身边党建典型,激励广大党员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18. 加强“江海先锋”党建融媒体建设。建立以江海先锋微信为载体的“网上党支部”,充分借助全市各类媒体、公共场所及文化阵地开展固定性、常年性、多样性党建宣传和党员教育。实施“台网融合”战略,打通平台壁垒,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调研工作。推动建立设有“党建信息服务系统”的基层信息服务室,建设党建融媒体矩阵。推进全市党建信息化联盟建设。


四、推进基本制度执行刚性化

19.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责任链。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书记项目”等党建制度,充分发挥党建考核的“乘数效应”,引导各级党组织扛起主责、干好主业。

20. 严格落实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建立健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认真落实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代表任期制条例实施办法,探索开展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健全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发挥代表经常性作用。

21.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按照市委党建制度改革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制定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坚持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

22. 认真落实组织系统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机制。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联系助推民营企业机制、民营企业党务工作者选拔培养机制、民营企业党员“双培双带”机制、民营企业党建统筹共建机制、民营企业人才强企机制和民营企业党建经费保障机制,深化融合党建,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23. 严格执行“八带头八严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村干部“八带头八严禁”等制度规定。惩治村集体“三资”、民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行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三提三知”群众工作法,落实“三个走遍”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推进基本保障支持常态化

24. 实施村级集体经济“50万+”扶持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探索“支部+合作社”等模式,继续深化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联盟、新型合作农场、农民合作社综合社等试点建设,促进村集体持续增收。以省市级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加大帮扶力度,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统筹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资金,投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到2020年底,确保省市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25. 深化“党费暖基层”工程。市县普遍设立党内关爱资金,每年统筹使用500万元左右,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建设“党员书屋”。党费使用向基层倾斜,县级以上党委每年按一定比例下拨党费到党支部,重点支持相对薄弱的村(社区)、“两新”组织、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26. 推进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设施配置、统一制度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展功能、优化服务。新建、改扩建村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规范设置“一厅三站五室”功能区域,统一悬挂“江海先锋”党群服务中心铜牌,设立“江海先锋”领航服务站展示橱窗,高标准建设远程教育站点。

27. 健全基层党组织经费投入增长机制。从2019年起,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每年不低于38万元(包括村级公共设施运维经费等),市县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与考核报酬之和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倍,同步提高其他村干部待遇。落实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20万元,适时覆盖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要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28. 加强党建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党员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信息员队伍和实务操作规程。探索建立实时监控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的跟踪监督和精准指导。完善基本信息,用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实施“江海先锋培育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任务。组织部门要采取蹲点调研、集中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沉到一线加强指导。分领域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完善党建考核制度,发挥党建创新项目、书记项目牵引作用,切实推动各项任务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