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南通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2026.2.2)
来源:南通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6-02-02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卢志敏,男,汉族,1974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如皋市委常委,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孙康,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三级高级警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贲驰,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四级高级警长,拟推荐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张剑波,男,汉族,1976年9月生,大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党工委书记、包场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推荐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金卫东,男,汉族,1968年3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拟进一步使用。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南通市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0513-12380,18962912380(手机短信),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委组织部,邮编:226018。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