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是南通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南通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 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6. 博士研究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研能力和学术功底,近五年(2021年4月7日以后)至少有3项科研成果,且至少涵盖以下其中一类:一是在C刊、北大、北图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是撰写的咨政报告获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三是主持省部级课题并结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情形的人员。
(4)按照国家、江苏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工资福利待遇
1. 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 新聘用人员5年内,最高发放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等共计37.2万元。其中,安家补贴25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发放3年(如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的人才,只有1人可享受租房补贴);科研启动金5万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bm.rsj.nantong.gov.cn)。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2026年4月30日17:30,过期不再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13-59005030、13861943050(施老师);0513-59005031、18021685862(江老师)。
(二)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南通市委党校进行资格复审:
1.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南通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3. 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本人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论文位置;咨政报告需提交获得批示报告的封面、全文,并用红笔注明批示领导姓名及时任职务;课题需提交立项批文,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
5. 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三个月内开具方为有效)。
6.《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以学术评价和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学术评价占40%,专题试讲占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个人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轮。
(六)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中共南通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南通市委党校向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5097231。
本公告由南通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1.南通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