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娄底市组织14个绩效考核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后单位的“一把手”进行集中约谈,“点对点”交办绩效考核工作警示函,各项靠后指标得分情况、失分要点、整改意见等都精准反馈、一目了然。今年以来,娄底市提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是法定职责,争先创优是政治要求”的理念,紧握考核指挥棒,以科学精准的考核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有力激发了各级各部门争先创优的劲头。
制定出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考核主体、考核规则、考核方法、评价标准、结果运用等,建立贯穿考核全过程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工作机制,及指标监测分析、预告预警提醒、通报讲评等制度机制。注重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数据比对、定期研判、分析预警,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的工作动态,带着被考核单位“问题单”开展沉浸式中期调研、现场指导。
实行分类评优,避免考核“一锅煮”“一刀切”。针对县市区、市直单位不同类别的属性特点、发展目标、主责主业、年度任务等,差异化设置指标。县市针对性设置县域经济特色产业发展指标,突出差异化发展导向,从指标设置体现高质量发展风向,最大限度地凝聚争先动力。如,涟源市重点考核蔬菜产业,双峰县重点考核农机企业,新化县重点考核电子陶瓷及文印行业。市直机关单位突出优质服务,个性指标侧重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民办实事、效能提升、机关党建作风等。
建立督办专员制度,将换届后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厅级干部组成8个督导组,围绕严重制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堵点难点问题、进展缓慢的群众牵肠挂肚和“急难愁盼”事项、在全省排名明显靠后的工作等,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穿透式督导督办。一轮督导结束后,对考核单位开展日常提醒、预告提醒和重点提醒,“点穴式”指出各单位存在问题,实名制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清单式提出整改要求,全过程督促指导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绩效考核督导65轮次,发出绩效考核工作提醒函170份,预警函42份,提醒市直部门163次。
采取现场调查和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居民、市场主体对市委、市政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作出总体评价,并将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两项满意度纳入群众评价考核项目。把绩效考核与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结合起来。连续2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按程序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连续2年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