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制定“三严三实”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 2015-08-27 信息来源: 字体:[ ]

  为落实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要求,着力整治“不严不实”、“为官不为”等作风效能问题,根据上级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近日制定了《机关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二十条行为规范》(试行)》。

  为让制定的《行为规范》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8月24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对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学习讨论。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卢鸿杰对《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行为规范》从管理规范、执行规范、指导规范和服务规范四个方面对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马上就办”的良好作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教育局局长郭毅浩要求全体机关人员切实增强自觉性,将“三严三实”要求转化为个人自觉的意识和自然的行为,努力提高机关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