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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3-06-28 信息来源: 字体:[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职位分类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了职位设置,实施了“以职择人”等项工作,总的情况是比较好的。但是,在“入轨”工作结束后,有的部门忽视了对职位分类成果的应用,出现了不按职位要求调配、任免人员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为切实加强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职位管理的意识
       职位管理是指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规,对党政机关的职位使用、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职位使用效能评估以及职位调整与变更等进行规范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实施职位管理,有利于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有利于公务员制度单项法规的运行和完善,有利于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充分发挥每个职位的作用,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职位管理的意识,增强职位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视职位说明书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任、转任、竞争上岗、考核、培训、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等管理环节中的运用,坚持“因事设岗、以位择人”的原则,切实按照职位的规定和要求选好人、用好人,做到位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建立职位管理的工作制度
       1、职位使用审核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拟开展录用、调任、转任、竞争上岗、职务晋升等工作,必须有空缺职位。在使用空缺职位前,须填写《职位使用审核表》,对拟调任、转任、竞争上岗、晋升职务的还应提供人员名册,经职位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开展相关的后续工作。
       2、任职资格审核备案制度
       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晋升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或转换职位,应当具备拟任职务的资格条件。处级领导和处级非领导职务的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科级领导职务和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任用,须填写《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呈报表》,由职位管理部门根据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和所任职位的具体要求进行任职资格条件审核,经审核同意,由呈报机关下发任职通知,颁发任命书。对提前晋升科级职务的应附提前晋升理由和书面考察材料。
       3、职位使用效能评估分析制度
       职位使用效能的评估分析是对职位运行实践的跟踪与反馈。各部门应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机关建设的要求,结合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职位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所配人员的素质状况及培训内容提出要求。职位管理部门每年有重点地调查分析部分职位的效能情况,提出当前使用此类职位的指导意见,提高职位使用的效能。开展此项工作使用《职位使用效能评估分析表》。
       4、职位空缺登记备案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因人员轮(岗)换、职务变动、辞职、辞退、退休、开除以及其它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要及时做好登记,并报职位管理部门备案。
       5、职位调整、名称变更审核制度
       各部门、单位因职能、机构、编制和职数的变化,需要增加、减少或变更职位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职位变更申请表》,经职位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职位分类规定的程序,重新制定职位说明书,调整原职位设置图,报职位管理部门备案,原职位设置图和职位说明书同时予以撤销。
       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名称应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规定的职务序列名称确定。确因工作需要须更改的,应经职位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三、加强领导,依法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把职位管理工作摆到机关日常管理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落实职能科室,确保管理到位。
       职位管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在今后的职位管理中,对出现未办理职位使用审核手续,自行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自行晋升职务的,不得确认职务、兑现工资待遇,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对超职数配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以及自行调整、变更职位或更改职位名称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实施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分工,市直实施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科级及其以下的职位管理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县处级职位管理以及市直参照管理机关办事员以上的职位管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本意见精神,抓好县、乡两级机关的职位管理工作。
       附件:1、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职位使用审核表
      2、职位使用效能评估分析表
      3、职位变更申请表
      
       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 通 市 人 事 局
      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