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政府网站| 市委人才工作网| 网上村村通| 市委老干部工作网| 编制工作网
通知公告 更多》

部长信箱:bz@ntdj.gov.cn

干部监督信箱:jd@ntdj.gov.cn

领导人才举荐信箱:rc@ntdj.gov.cn

用户:

密码:

本站搜索

网站统计

访问总数: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市县乡机构改革中对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上的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处理意见的电话通知

发布时间: 2003-06-28 信息来源: 字体:[ ]
各县(市)委组织部、人事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市)乡镇机构改革已经展开,不少县(市)反映在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上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的问题。现将中共江苏省委、省人事厅《关于市县乡机构改革中对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上的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处理意见的电话通知》转发给你们。关于在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上非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分流到企事业单位的,《南通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实施办法》(通委办发[2001]第20号文)中已明确其为国家干部身份,可按20号文件精神执行。
      
      
      关于市县乡机构改革中对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
      岗位上的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处理意见的电话通知
      苏人通[2001]169号
      各市市委组织部、人事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已经展开。不少地方反映,市县党政机关有部分工作人员,因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未能过渡为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有的已在机关干部岗位上工作多年,有的已担任了科(局)级领导职务,急需研究处理。
       为保证市县乡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这次机构改革中,市县党政机关中这部分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在市、县政府机关国家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上未能过渡的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原则上应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可按规定先办理聘用制干部手续,并享受企事业单位的有关待遇。
       二、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凡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上的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可由各市统一组织参与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的竞争上岗。任职后,按调任规定程序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手续。凡在县(市、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担任副科(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非国家干部身份人员,任职后,按任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手续。这部分人员录用后,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汇总,报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备案。
       三、在机构改革中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这部分人员,可参照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分流政策,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享受有关待遇。
       四、为加强对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统一规范管理,各市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0]12号文件规定及以上处理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禁乱开口子。这次机构改革后,各地不得再搞“以工代干”,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