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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规范
来源:南通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10-19 阅读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以下简称站点)建设,提高站点管理和学用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  站点建设坚持以用为本,做到设施设备完善,站点管理规范,学用组织有力,站点使用率高。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3条  站点远程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

第4条  站点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视和熟悉远程教育工作。

第5条  每个站点至少配备 2 名管理员,实行 AB岗制。村(社区)站点主要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骨干党员中选配管理员,并注重发挥大学生村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站点管理中的作用。

第6条  站点专项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 2000 元,经费使用规范。提升站点综合利用率,为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工作提供阵地和平台。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7条  站点有固定活动场所,可与文化娱乐、社会教育等其他社会服务场所共建共享,有条件的站点可以在广场、卫生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场所进行拓展延伸。

第8条  站点活动场所面积基本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活动需要,在明显位置悬挂标识牌,环境保持干净整洁。

第9条  站点设施设备配套,能满足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的要求。各类设备能正确连接,各种软件能正常运行,互联网接入正常,能够有效接收、播放中央和省市远程教育课件。

第10条  站点设施达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五防”要求。


第四章 管理工作

第11条  落实站点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学用组织、设备管理、安全管理。

第12条  站点管理员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设备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能力。

第13条  站点设施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修,无法正常运行的老旧设备及时更新,设备纳入集体固定资产管理。

第14条  按上级要求,科学制定本站点年度学用活动计划,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就业创业、实用技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内容。

第15条  每年底组织开展学用效果自查自评工作,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不断提升站点服务水平。


第五章 学用情况

第16条  结合“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等,认真组织实施“固定学习日”、培训周(月)等专项学用活动。根据基层党员干部的文化素质、从业特点等,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创设学用载体、活化学用方式,积极开展个性化学用活动。

第17条  做好学用活动组织工作。学前有教学内容、学习方式、时间安排预告,学中做好考勤和教学辅导,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教辅人员深入一线现场辅导,学后认真做好小结和反馈。

第18条  站点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 1 次,全年不少于 36小时,党员参学率达到应到党员的 80% 以上。

第19条  站点定期开放,方便党员群众自学。站点每周开放不少于 2 次,每周不少于 16 小时。鼓励站点全天候开放,为群众提供服务。

第20条  注重学用成果转化,帮助党员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帮助党员群众学习先进技术,掌握实用技能,拓宽致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