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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16条

发布时间: 2018-09-01 信息来源:江海先锋 字体:[ ]

人才政策:

1、高层次人才

对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顶尖人才(团队)来崇川创新创业,给予100-500万元资金扶持;引进其他高层次人才,经评审给予30-200万元资金扶持;获市级以上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给予50%的配套。对特别优秀的顶尖人才(团队)可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

2、技能型、实用型人才

鼓励各类人才来崇川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技能型人才、实用型人才,经评审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获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的,给予50%的配套。

3、产业紧缺型人才

对崇川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全职创新创业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制,经评审纳入“紫琅英才”引进计划支持对象,给予每人30-100万元的资金扶持,获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的,给予50%的配套。

4、外国专家

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经济技术类、管理类外国专家(包括外籍专家和加入外籍的华人专家),来崇川从事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工作,对获得国家、省、市外专引智项目资助的,区财政给予1: 1配套资助。

5、孵化器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的,分别给予载体管理单位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的,分别给予载体管理服务单位150万元、80万元奖励。

6、产学研合作

对新认定的南通市企业研究院、协同创新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40万元资助。

7、企业创新平台

对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220万元、65万元、28万元、70万元、30万元资助。

8、产业引导基金

对崇川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创新创业企业和重点资本投资项目,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围绕产业链整合优化和产业结构调优调强,重点支持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重大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招商引资项目等。

9、企业上市融资

对获得国家、省、市、区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创业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130万元补贴;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新上市的,给予260万元的补贴。

10、企业贷款融资

对初创创业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鼓励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人才创业企业完成合同规定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的,区财政在创业初期3年内可提供全额银行贷款贴息,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11、企业科技创新

对获得国家和省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等按合同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支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区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4万元的配套奖励;科技创新产品获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或省高新技术产品、省重点新产品、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分别给予5万元/项目(个)、2万元/项目(个)的奖励。

12、创新产品先试先行

对本区人才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只要符合市场准入和行业交易规则,政府可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大力推广应用。

13、引荐奖励

对团体及个人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对经协商认定的人才工作站,给予每年10-30万元的工作经费;每引进1名院士,给予5万元奖励;引进人才(团队)从我区申报国家千人计划或省双创团队获资助的,给予4万元奖励;每引进1名院士以外的顶尖人才,给予2万元奖励;引进人才从我区申报省双创人才获资助的,给予2万元奖励。

14、人才培养

企业人才从我区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企业引进人才从我区申报并入选省双创人才或企业自主引进顶尖人才的,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企业自主培养的人才入选省“333”、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择优给予1-2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

15、人才服务

对获得区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的创业人才,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租3年;构建政策信息咨询、创业注册、员工招聘培训等一站式人才服务;同时享受子女入学、健康体检、家属就业、户籍迁移等服务。

16、生活保障

对获得区级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项目,资助金额中用于改善人才本人待遇的不得低于资助总额的30%;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对我区企业全职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历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3年内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硕士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给予3年内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