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组织人事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
近年来,江苏南通市委组织部立足构建“大监督”格局,强化与审计部门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审计监督走深走实,更好发挥监督体系整体作用。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组织人事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推进审计覆盖、年度计划沟通、日常工作协作、推进审计整改、加强结果运用、强化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细化具体举措,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重要工作定期沟通、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要问题共同研判、重要事项集中会商等制度,做到审前计划共商、审中实施共推、审后整改共督、审计结果共享。
与审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反馈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共同抓好方案把关、过程监督、跟踪评估等关键环节,派员参加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参与审计访谈,及时掌握情况,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联合开展整改“回头看”,对相关重要问题整改进行现场督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到位、进展滞后的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围绕“新官要理旧账”,共同对主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进行监督。
注重干部对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的结果运用,及时纳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问题较突出但未达到违纪违法程度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函询、诫勉等相应处理;对问题已经达到违纪违法程度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