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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3-06-28 信息来源: 字体:[ ]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市政协办公室,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组织部、人事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加强人事计划管理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管理,强化和改善人事宏观调控工作,逐步减少财政支出,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准备,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控制人员增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职工人数总量和单位编制,优化人员结构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职工人数保持零增长”的要求,严格控制进人。平时进人主要是合理使用好自然减员指标。
       (二)机关、事业单位都要留有一定的空编,机关行政编制的空编数要保持在10%以上。
       (三)事业单位进人要严格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比例要求,优化人员结构,不得相互占用。
       从严控制增人的重点应为财政拨款单位和依靠行政性收费的事业单位
       二、严格控制从社会上招收人员
       (一)机关行政编制内进人,除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转任、进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调任、军转干部安置以及特殊岗位通过考察、考核补员外,其余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招录条件,并经统一组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使用机关行政附属编制的打字员、驾驶员、老干部服务岗位的人员,主要从市区退伍军人和未就业的普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毕业生中择优招用。
       (二)事业单位补充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统筹安排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中专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和机关分流人员等。从社会上招收,只限于单位急需的科研、教学、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增配领导干部主要从本系统或本单位选拔产生,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择优选调。
       事业单位增加工人,应从市区退伍军人和未就业的普通中学、技工学校、职业中学、职业中专毕业生中择优招用。特殊岗位、工种的补员也可从市区下岗工人中择优招用。
       三、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向
       (一)国家机关人员到事业单位、不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顺向流动以及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人员的互相流动,且符合人员结构调整原则的,可按规定办理增人计划。不同经费渠道事业单位人员的逆向流动,除调任单位领导职务和公开招考外不予办理。
       (二)六县(市)及外地人员进入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必须是特别优秀的或者是特殊岗位、专业的急缺人员,且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要求进入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照顾夫妻分居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人员,也要按照上述有关条件执行。
       四、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考的制度
       (一)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上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招考。
       (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除符合《南通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可直接选调外,其他均按该《办法》分别通过人才、劳动力市场公开招考。机关补充行政附属编制内的人员也按该《办法》通过劳动力市场公开招用。
       (三)为保证国家政策性优先就业安置任务的落实,各事业单位进人,除特殊急需外,一般应安排在每年的第三季度以后组织招录。
       (四)凡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调入的人员,一律不予核认和追加工资计划。
       委托市代管的驻通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在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的前提下,也按本《意见》执行。各县(市)、区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意见。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 通 市 人 事 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