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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春晴:学习借鉴毛泽东用人之道 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来源:江海先锋 发布时间:2021-06-15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政之要,重在用人;事业发展,关键在人。今年是市县乡换届之年,做好干部工作尤为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在全面系统学习党史、组织工作史、干部工作史的基础上,深学细悟毛泽东同志的用人之道,从其识人之深、察人之准的成功实践中获取启示、把握规律、照鉴未来,切实提升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毛泽东同志高度重视干部工作,他把“用干部、出主意”作为领导者的两大责任,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鲜明提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提出了“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其中“德”是统帅,是灵魂。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又提出了“又红又专”的标准,指出“政治和业务是对立统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的,一定要反对不问政治的倾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20字“好干部”标准,并强调:“政治标准是硬杠杠。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如果政治不合格,能耐再大也不能用。”去年以来,市委大力倡导“狼性”精神、选育“狼性”干部,首先就强调“忠诚品质”。做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突出绝对忠诚,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基础上,强化干部任前政治把关,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大力选拔使用政治信仰特别坚定、政治头脑特别清醒、政治定力特别过硬、政治责任特别严实的干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决不让“两面人”蒙混过关、投机得逞。


二、把事业导向贯穿始终,坚持依事择人、人岗相适。

毛泽东同志历来善于着眼事业发展需要选贤任能,把最合适的人安排到最需要的岗位上。1930年红四军军长林彪因性格古怪,少言寡语,较难与人合作共事,导致军政委人选一直未定,毛泽东同志经过慎重考虑,认为罗荣桓“有很强的原则性,能顾全大局,一向对己严,待人宽,做政治工作就需要这样的干部”。罗荣桓上任后把红四军的政治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后因军队政治工作方面成就卓著,成为唯一的政工干部出身的元帅。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不能简单把职位作为奖励干部的手段”。对照市委提出的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的奋斗目标,组织部门要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大力破除论资排辈、部门属地化等观念,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做到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围绕跨江融合、项目建设、园区开发、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强化岗位分析、多维研判、综合比选,切实把最优秀的干部放到最需要的岗位上。


三、把用人所长作为关键,坚持精准识别、知人善任。

毛泽东同志指出,“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要“在长期的群众斗争中,识别和考察干部,挑选和培养接班人”。1950年初,中央军委决定创办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时任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的刘伯承主动请缨去主持学院工作。毛泽东同志认为,刘伯承曾在苏联高级步兵学校、伏龙芝军事学院学习,担任过中央红军学校校长、红四方面军、红二方面军红军大学校长,担任军事学院院长非常合适。1951年1月,军事学院在南京成立,刘伯承任院长兼政治委员,为人民军队的发展壮大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骨干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往往会出现用人不当、用人失误”,“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构建精准科学、务实高效的知事识人体系,切实做到知得深、识得准、选得对。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识别掌握干部日常言行、在岗履职、群众口碑等方面的一贯表现。要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发挥好综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三项机制”融入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切实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狼性”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四、把风清气正落到实处,坚持公道正派、公正用人。

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新中国刚建立,毛泽东同志收到家乡许多来信,不少亲友要求在北京“安排工作”。毛泽东同志处理这些来信的原则是:“凡是要求我给安排什么工作的,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正是出于这样的公心,用人不唯亲只唯贤,我们党才能赢得广大民心、集聚各方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部门改进作风,最核心的是坚持公道正派”。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始终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组织原则和规则制度办事,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要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用好我市“机关干部10条”“园区干部10条”“公务员10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12条”“政法干部6条”和“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干部制度文件,切实提升用制度选人管人的水平。当前,要重点抓好换届风气监督,优化“三员五制”工作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十严禁”要求,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保证换届风清气正。